有刷卡服務一定要開立發票嗎?
2012-03-03 16:51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(以下簡稱營業稅法)第1條規定,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,均應依法課稅。
符合「以營利為目的、採進、銷貨方式經營,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」要件之網路拍賣賣家,並非一定要辦理營業登記(稅籍登記),因為依據財政部的規定,為了維持租稅公平性,網路拍賣賣家的課稅標準必須比照實體商店(小規模營業人),依據現行一般營業人課稅標準,每月銷售額如果未達新臺幣(以下同)6萬元者,是不須課徵營業稅的,而網路拍賣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,交易資料明確,所以,如果網路拍賣賣家每個月在拍賣網站銷售額未達到6萬元者,暫時可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,但是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6萬元,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,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必須被處罰。
綜合以上資料總結如下:
每月營業額6萬以下--不用繳營業稅,但要"自己"於隔年報稅時"誠實申報"
每月營業額6萬以上20萬以下--符合"小規模營業人"資格,可申請行、號或稅籍登記,稅率為1%,常在商店看到一張黃色的圓形貼紙"免用統一發票"或收據上寫"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",就是屬於這個等級。
每月營業額20萬以上--那就一定要開發票了,稅率為5%
至於刷卡要不要開發票,懂了嗎?要看你的營業額多寡才知道,如果每月都超過20萬元,就要想辦法"節稅",我有妙招但不方便這此說明,如有其他疑問請來電指正謝謝!